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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是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的重要保障。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大背景下,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事关人民群众的大事。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付出惨重的代价,坚决遏制非法证券活动。 这也是恢复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
目前,我国个人投资者数量已超过2亿,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来源。 但由于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较弱,很容易成为各类违法活动的目标。 今年以来,市场低迷对投资者信心造成影响。 现阶段的每一起违法事件都可能放大投资者的负面情绪,降低投资者对市场的信任和发展预期。 如果不能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就不可能提振信心。
随着新证券法和刑法第十一条修正案的实施,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按照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的出台《法》的出台,我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多发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市场生态不断净化。 严格监管的氛围逐步形成。 但从近期各地证监局查处的案件来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并呈现出组织性、团伙性等新特征。 如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和震慑,成为短期稳定市场、长期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
严厉打击,需要形成合力。 证券违法行为往往链条长、点多,单靠证券监管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取证调查。 证券监管机构要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有关地方的协同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开展监管工作。打击证券违法行为,让幕后“黑手”难以藏匿,并为您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严厉打击,需要多样化手段。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证券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复杂,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断提高证券执法手段和专业水平。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构建科技支撑的监管执法模式,通过事中事前限制和拦截,提高执法效能。有利于加强预防、及时发现、精准打击。
重拳出击,剑必须始终高高在上,威慑力必须始终在。 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打击决不能是“一阵风”,也不能是“雷大雨小”。 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向市场发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坚持发现同查同罚、查到底、严惩不贷,让有意违法者真正受到打击不敢再冒险,这样才能有效遏制。 并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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