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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0年科创板实施“询价转配减持办法”后,创业板即将推出这一机制。
8月4日,深交所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转让、配股减持股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指引》)。
据了解,一方面,询价转让制度有利于化解股东通过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直接汇合减持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减少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二级市场。 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入专业机构投资者,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和长期资金入市,形成价值投资氛围。
《指引》有以下三个要点:
1.在询价转让制度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询价对象不得少于15家机构。
2、专业机构投资者和询价转让引入的增量资金,转让股份6个月内不得减持。
3、减持制度方面,股东实施减持的,减持金额应当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推动长期投资者有序“接力”
如何在满足股东减持诉求的同时,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公平,相关制度安排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8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转让、配股减持股份(征求意见稿)》。
询价转让制度对于促进上市公司早期投资者与长期投资者之间的“接力”投资、缓解二级市场压力、提振投资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深交所披露的《指引》,询价转让的受让对象仅限于符合创业板IPO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以及其他已发行股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业协会注册登记。 等,且与参与转让的股东、受托证券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内人士分析,采用特定机构作为减持受让方,一是可以避免新增流通股直接流入二级市场,对股价产生短期直接影响;二是可以避免新增流通股直接流入二级市场,对股价产生短期直接影响; 二是机构投资判断更加理性,风险承受能力更强,这些长期资金进入市场,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形成价值投资氛围。 三是满足早期投资者的退出需求,为他们提供便捷、可预期的退出渠道。
从科创板近三年的实践经验来看,询价转让的受让对象以私募股权和公募基金为主,长期投资者“接力”有序进行。
据开元证券中小盘策略团队研究,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认购数量最多,分别为178只和107只; 长期投资者的“接力”。
同时,为维护市场稳定,深交所还限制减持。 投资者询价转让所转让的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从深交所角度来看,考虑到受让方为多元化机构投资者,持股目的、投资策略、持有期限不同,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引入询价转让机制,有利于减缓股东流动性的释放二级市场通过竞价、批量等方式集中减持可能带来的风险,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影响。
引入市场化询价机制
从询价转账系统的安排来看,该系统反映了交易双方的真实价格预期。 专业投资机构具有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具有较好的投资决策和定价能力。 询价转让方式有利于市场化约束,在买卖双方博弈中发现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
根据程序,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可以询价转让首发前股份,单独或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 。
股东委托证券公司组织询价转让后,证券公司需要确定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应包括不少于10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不少于5家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向询价对象发出认购邀请函时,认购邀请函载明的转让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函的日期。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在发出申购邀请书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询价转让方案,并同时披露证券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申购报价结束后,证券公司应当对有效申购进行累计统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转让价格,初步确定受让对象和转让数量,并通知转让股东。
它还可以用于减少其他股东的持股
除上述“询价转让”机制外,深交所还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将其首发前股份通过配股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以达到减持股份的目的。
根据程序,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单独或集体拟减持上市前股份至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可以采取向其他现有股东配股的方式上市公司的。
配售价格由实施配售的股东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配售方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同一轮配售的股票价格应当相同。
配售减持的主要流程包括委托证券公司、公告配售方案、锁定拟配售股份、确定配售比例、股东认购、确认配售结果、过户登记等。 如果有足够的股份,则终止配售。
在信息披露方面,股东应当披露配售方案及证券公司的核查意见。 股东应当在预案规定的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交易日披露配售比例等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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