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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在第十八届养猪节共创分享论坛上,牧原集团联合温氏集团、双胞胎集团、正大集团向行业发出倡议,签署了《不偷盗各地养猪人公约》。其他”。 这一纸协议引发了监管对四家生猪养殖巨头的集体约谈。
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上述四家公司指出,他们作为发起人签署《互不挖角公约》,主张不挖人、不拆平台,违反了《互不挖角公约》的精神。 《反垄断法》的规定。 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建设。
牧原、温氏、双城、正大养猪四大巨头接受采访后,立即发表联合声明,撤回提案。 看似“君子协定”的“互挖协议”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反偷猎公约》限制工人自由择业权
四大养猪巨头在《不偷猎协议》中提到:“为了减少内卷化,发展文明,我建议:不偷猎,不拆迁。如果有违约,加倍反制措施。”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洪江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指出,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 该协议引发了阻碍竞争的行为。
李洪江表示,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就业者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和权利,不应该受到歧视;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劳动力的合法流动不仅可以促进竞争,还可以增加公众的福利。
他表示,《反垄断法》的一般运用场景是对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的处罚。 垄断协议一般包括横向协议、纵向协议和轴宽协议,其中横向协议主要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签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同协议。
因此,如果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签订横向垄断协议,如《禁止偷猎公约》等举措,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属于《反垄断法》处罚范围。反垄断法。
同时,《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处罚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签订并实施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以上的罚款。上一年的销售额。 处十元以下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达成的垄断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养猪龙头为何同意“互不偷猎”?
业内专家表示,猪肉市场低迷是《互不偷猎公约》背后的原因。 A股养猪企业近期披露的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受生猪价格下跌影响,企业净利润普遍下滑,部分龙头养猪企业陷入巨额亏损。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中新社采访时直言,当前猪肉价格低位持续较长时间,生猪产业面临很大困难。 尽管国家出台的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整个行业仍处于亏损状态。
在李国祥看来,生猪产业的流失影响了该行业劳动力的收入稳定性。 在亏损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拼命节省成本,劳动力面临减薪、福利减少,势必导致人才流动。 为了稳定劳动力,企业不得不采取限制跳槽的措施。 但这种做法忽视了人才合理流动在企业形成之前对企业的积极影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公共管理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还对四家企业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四家企业要高度重视《互不偷猎公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经营。
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主动做好整改,消除行为的不良后果,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二是深入吸取教训,按照《反垄断法》及配套规定排查反垄断合规风险,全面自查自纠。
三是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合规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
养猪企业如何留住人才?
一位业内人士向中新社透露,近年来生猪行业人才竞争非常激烈。 技术与管理兼备的优秀人才稀缺,已成为各大公司竞争的焦点。 月薪甚至可以达到10多万元。 然而,互相挖角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劳动力成本上涨等问题,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养猪企业如何渡过难关,合理合法留住行业人才? 李国祥认为,要采取多种措施稳定企业和人才队伍的发展,同时合理引导人才流动和合理竞争。
他认为,企业应带头稳定产能、节约成本。 人才方面,要以保障基层员工工资为重点,适度降低高薪工资,优化工资结构。 除了经济激励外,还应加强思想工作,让员工及时了解猪肉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合理配置股权,共担低迷中的困难。
李国祥预计,近期猪肉价格有望反弹,尤其是立秋和国庆期间。 猪肉消费需求有望增加,将推动猪肉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从而保证生猪企业员工收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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