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4期
为保障纺织企业棉花消费需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发放2023年关税优惠棉花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 现将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配额数量
此次发放75万吨非国营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不限制贸易方式。
二、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应于2023年7月1日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不存在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 此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年产(自有)8000吨纯棉水刺非织造布生产能力的企业(宽度小于等于3米的水刺机设备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宽度大于3米的生产线认定为4000吨)。
三、申请材料
(1)2023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23年销售棉纱、棉布等棉制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联)。
4、分配原则
分配依据申请人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业绩、加工能力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
5. 申请时限
(一)申请企业应于2023年7月24日至8月4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受委托机构”)于2023年8月8日前将企业申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商务部。
六、宣传阶段
(一)为方便社会公众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实申请企业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官方网站公示申请企业信息(公示期限和报送方式将在公示时规定)。
(二)公示期间,任何主体均可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 社会公众提交报告期限届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企业申请登记所在地委托机构对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三)核查期间,申请企业有权就书面报告的有关问题向委托机构提出异议。 受托机构对举报申请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核并完成调查核实后,将核实情况就举报意见的真实性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七、其他规则
(一)企业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对在申请表中虚假申报或者拒绝履行承诺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二)企业使用本企业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棉花,由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售。
(三)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对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真实提供检查所需信息和数据。
(四)对虚假填写申请表、伪造相关信息获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机构的有关要求开展棉花进口业务的,取消其滑准税配额,并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215858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