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促进电子产品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3]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助力消费恢复和扩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3 年 7 月 20 日
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
电子产品消费是实物消费的重要类别。 近年来,电子产品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明显,消费从“有”到“优”升级潜力巨大,但仍存在更新换代周期长、部分群体普及率低、回收渠道不畅等问题。 2022年以来,受行业周期、国际环境、产业链供应链等多重因素影响,电子产品市场虽有所走弱,但仍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为完善优质供给体系,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进一步稳定和扩大电子产品消费,现提出以下措施:
1、加快电子产品升级换代
1.加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推动供给侧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电子产品消费升级。 鼓励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积极应用国产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电子产品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机交互便利性。 依托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电子产品创新能力,培育电子产品消费新增长点。
2、打造电子产品消费新场景。 鼓励企业创新业态,提供主题空间打造、居住样板房展示、家电使用场景展示等一站式、体验式、定制化家居场景解决方案,推广家庭安防、智慧厨房、智慧睡眠、健康卫浴、空气净化等应用场景。 支持企业开展电子产品个性化设计、逆向定制(C2M)、柔性生产。
3、努力消除电子产品使用障碍。 加大对方言和特定口音语音识别技术科研领域的投入,优化“语音控制+语义识别”功能,扩大语音识别技术的覆盖范围和便利性,降低农村居民和中老年居民使用门槛。 落实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相关措施,确保大装机软件及时发布适老化版本。
2.大力支持电子产品下乡
4、继续推进家电下乡。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给予适当补贴,并根据产品能效、节水等差异化政策支持。 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提高农村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比重。 因地制宜,支持推广使用环保炉灶、空气源热泵、燃气壁挂炉、太阳能热水器、家用储能设备等绿色节能家电。
5、完善电子产品销售分销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统筹使用县级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改造升级县乡家电销售服务网络。 鼓励整合各方资源,推进集约化配送,逐步降低大家电配送和维修成本。
6.开展绿色智能电子产品展示和销售。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题展览和促销活动,合理布局县乡智能家电展示、体验店,开展下乡游等活动,提高产品认知度和渗透率。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绿色智能电子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产品。
3、开辟电子产品回收渠道
7.规范电子产品回收体系。 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 继续加强对二手电子产品收购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 加大对非法拆解电子产品、非法流通二手零配件的打击力度。
8.推行集中回收和远程回收。 积极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引导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分阶段降低个人寄递和二手电子产品回收成本。 协调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垃圾回收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九、合理保障电子产品回收临时场地需求。 鼓励各地在社区、街道合理布局,分阶段增加临时回收点、临时转运场供应。
四、优化电子产品消费环境
10、切实加强隐私保护。 加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手机、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消费者信息保护政策,加快制定数据脱敏、合规使用政策和行业标准,依法打击企业不当利用个人隐私的行为。
11.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继续推进绿色智能家电国家标准制定,完善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认证工作。 加快建立健全智能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实现不同类型、品牌的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互联互通。 加强缺陷电子产品召回管理。 加快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12.营造绿色消费氛围。 加强绿色节能理念宣传,提高居民对逾期家电危害的认识,帮助结算“节能账”、“经济账”、“安全账”,开展绿色电子产品标识相关试点,积极引导消费者更换老旧高耗能家电。
各地要高度重视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系统规划,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尽快落地,促进电子产品消费持续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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