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7月10日晚,白云山()发布“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有限公司“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加多宝公司被判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
10日晚,加多宝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针对此事发布声明,表示对判决表示遗憾,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后续计划,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联系加多宝相关负责人进行采访。 该人士表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以公司声明为准。
“加多宝多年来的法律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就整个凉茶行业而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格局逐渐趋于饱和。因此,如何未来拓展整个凉茶市场的消费场景和战略布局,应该是王老吉大健康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 中国食品行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
加多宝表示将上诉
判决书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统称“六加多宝公司”)共同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约3.17亿元。 白云山表示,本案再审判决不会影响公司当前或未来的利润。
截至目前,广药集团持有白云山股份7.32亿股,占总股本的45.04%,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白云山的主营业务包括药品制造业务、大健康板块、药品流通业务和大医疗板块。 其中,大健康板块主要是饮料、食品、保健品等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主要产品有王老吉凉茶等。
值得一提的是,昨晚,加多宝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针对此事发布声明。 声明称,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认定六家多宝构成共同侵权,判令六家多宝赔偿3.17亿元。 贾多宝表示对判决表示遗憾,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加多宝的声明还提到,“加多宝认为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与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6月17日的判决精神不符,我们将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拥有合法权益。” 并强调“本次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造成任何影响”。
纠纷持续了十余年
事实上,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就“王老吉”商标权问题纠缠了十几年。
回想起来,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多宝赔偿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的行为。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将达10亿元,后期将增至29亿元。
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公告称,已收到广东省高院送达的“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4.4亿元。
但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定广药集团提供的主要证据“证据内容和形式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并撤销广东高院(2014)粤高发民三处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广东高院再审,并要求“对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进行全面审查和认定”本案及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高院于2020年1月6日再次受理该案,并于2020年11月2日和2022年7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目前广药集团、加多宝已收到一审判决。
除注册商标外,“红罐装饰”和标语也是此前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的另外两起重大纠纷。
2019年8月,白云山、加多宝分别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领先的红色罐装凉茶加多宝”字样的广告。 ”。 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100万元。 至于加多宝“红罐凉茶更名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被裁定不构成虚假宣传。 至此,包括红罐使用权在内的广告纠纷告一段落。
在“红罐包装”纠纷方面,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加多宝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 此后,加多宝开始并行开发红罐和金罐,试图挽救失去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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