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6月12日晚间,沪深两市就近期修订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分别发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沪深交易所表示,本次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发挥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在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情况,反馈截止日期为6月26日。
要闻速览
加大对A类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D类企业的监管。 D类公司原则上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调整加减分标准,鼓励上市公司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创新信息披露形式,帮助投资者更简洁直观地了解上市公司。
完善负面清单,强化“一票否决”力。 其中,上交所强调,未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的上市公司评价结果为D; 深交所强调,未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不能评定为A。
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已突破5000家。
加大对A类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D类公司监管
根据指引稿,沪深交易所将上市公司评价基准定为80分,两交所将按照指引规定的评价标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评价及附件规定的评分标准。 ,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减分,得出上市公司的最终评价分数。 其中,90分(含)及以上为A; 80分(含)至90分为B; 60分(含)至80分为C; 60分以下为D。
沪深交易所强调,将加大对A类公司的服务支持,同时加强对D类公司的监管。
具体而言,明确A类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并依法依规提供相应支持。 对D类公司,加强监管,原则上暂缓适用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要求D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参加合规培训,推动改进信息披露质量。
调整加减分标准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沪深交易所新增公告简洁明了,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创新形式,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出在多个维度。 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等红利点,鼓励上市公司创新信息披露形式,帮助投资者更简洁直观地了解上市公司。
同时,增设了一些加减分项,并根据主体和情况制定了差异化扣分标准,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并先后被沪深证券交易所就同一事项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原则上不会重复考虑。
加大“负面清单”的否决权
此次修订,沪深交易所还丰富了“一票否决”负面清单。 明确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关键少数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董事会秘书累计空缺超过六个月,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为低于盈利预.
明确存在股票交易被风险警示板、出具财务报告或内部控制不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累计空缺董事会秘书超过九个月,持有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80%以上股份,且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能正常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的公司,评价结果不高于C。
明确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负面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等严重负面情况,在考核期内被沪深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含)通报批评的公司、未落实整改要求等,评价结果应为: d.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强调,未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的沪市上市公司评价结果应为D级(深交所规定未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为D级)会议不能评为A),绩效说明会召开次数不足。 公司三次评价结果不得为A,未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的上市公司评价结果为D。拟设置一年过渡期,正式申请在2023-2024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215858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