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7月13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珠海格力电器诉奥克斯空调、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等的判决书。公告内容显示,原告格力电器不服上诉。七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永久删除含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索赔9900万元。
截至7月17日,格力电器报36.88元/股,当日上涨0.38%,市值2076.9亿元。
索赔99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表示,受理(2022)粤73民初6720号,原告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奥克斯空调、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尚斌、刘娟、顾堂堂、吴清壮、黄家柏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 案件。
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空调等七名被告侵犯商业秘密。 公告内容显示,原告格力电器呼吁七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并永久删除含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产品、模具、技术资料等。图纸等
格力电器请求被告将ZL2.8、ZL2.1、ZL2.2、ZL2.5、ZL2.0、ZL2.0、ZL2.9、ZL2.4专利权转让给原告; 并赔偿原告9900万元。
天眼查显示,7名被告中,除奥克斯空调外,奥克斯控股子公司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顾堂堂、吴清壮、黄家柏等5名自然人均发明了空调。空调相关专利并以 Oakes 名义注册。
被判奥克斯赔偿2.2亿元
事实上,格力与奥克斯之间的斗争并不新鲜。 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就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5起压缩机专利侵权纠纷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后起诉格力电器侵权。 2022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奥克斯诉格力电器两案一审作出专利侵权判决,判给格力电器共计约5500万元赔偿。 加上2021年12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奥克斯诉格力两案中作出约1.6亿元的判决,奥克斯对上述同一专利判给的赔偿金额已超过2.2亿元。 格力电器不服四起案件的判决,奥克斯不服其中一案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时,格力公司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决定书”),宣告部分权利要求无效。 格力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12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撤销被诉决定有关权利要求继续有效的内容,并请求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格力公司、奥克斯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了专利纠纷之外,格力电器还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开举报了奥克斯。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2019年6月,格力电器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函》。 机构检测,能效比、制冷功耗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
奥克斯回应称,这是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格力的虚假报道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移交司法机关。
但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空调使用能效标识虚假宣传案作出了“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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