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3-23 11:05:24选择连续三年净利润合计不足1亿元的公司作为现场检查重点,是因为这些公司相对问题多一些,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他们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能够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据媒体透露,IPO大检查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其中,将对连续三年净利合计不足1亿元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那些不敢接受检查的公司,就要求其撤回A股IPO申请,主要解决“久拖不撤”的公司。
监管部门此时开展IPO大检查,并开展窗口指导劝退不敢接受检查的公司,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向IPO排队企业施压,通过劝退及现场检查方式清除在财务真实性、内控管理、公司治理、持续发展能力、募投项目合理性等方面有瑕疵的公司,严密防范欺诈发行上市行为,进一步减缓A股“堰塞湖”压力,为优质公司快速上会扫清障碍,为中概股回归带来的扩容压力提前减压。
选择连续三年净利润合计不足1亿元的公司作为现场检查重点,是因为这些公司相对问题多一些,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选择他们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能够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更好防范和打击欺诈上市行为。
不过笔者认为,坊间传闻的IPO审查三年净利1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以及主板三年净利润1.5亿元,最近1年净利不低于8000万元的隐形红线并不存在。相反,能通过现场检查,净利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过会概率往往会更大一些。而且,证监会也早在2014年5月,就修改了互联网等高科技产业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允许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仅需1年盈利即可上市。可见,财务指标将在新一轮IPO制度改革中变得更具包容性和适应性。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其实,除现场检查手段外,证监会已在悄然间构筑起四道防线防范欺诈发行上市。
一是对中介机构施压,督促其充分履行法定的核查把关责任,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2016年,欣泰电气(300372,股吧)因IPO欺诈发行而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证监会同时认为,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在为欣泰电气IPO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违反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对东易所责令改正,没收收入所得90万元,并处以180万元罚款。
据悉,本案是证监会首次对涉及律师事务所在申请IPO过程中勤勉义务进行处罚,也给所有参与企业IPO的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接下来,证监会还将对在2017年下半年IPO企业现场检查中存在问题的13家中介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主要问题是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核查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涉及6家保荐机构、5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
通过监管施压,督促中介机构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进一步提高保荐工作质量,慎重选择和推荐企业,严格筛选把关;深入进行尽职调查,充分揭示企业风险,确保辅导工作不走过场,杜绝只荐不保,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尽到应有责任。
二是现场检查常态化,全方位传导监管压力。2017年9月下旬开始,证监会已陆续启动23家IPO排队企业检查,目前检查正在进行中。
三是全面监督,终生追责,督促大发审委始终从严审核。
大发审委自去年10月份履职以来,刮起了一场IPO严审风暴,过会率迭创新低,甚至一度出现六过一或零通过的局面,2017年10月、11月、12月,月过会率分别为69.57%、52.94%、56.25%,2017年年过会率为79.3%,被否率17.95%。2018年,大发审委继续大发神威,截至2018年3月20日,大发审委共审核66家企业,过会30家,过会率仅45.45%,这比2017年全年79.3%的过会率下降了33.85个百分点,比2017年大发审委本身履职的10月、11月、12月任何一月的过会率都低。在严审压力下,今年中止审查企业已达19家,48家公司终止审查。
四是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作者系IPO日报专栏作家,本文为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IPO日报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