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8-03-12 19:35:12和讯网消息 3月1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原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平的受贿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对其受贿38.1万元的违法行为,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在余平受贿的15家企业中,有3家企业为A股和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分别为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詹氏食品股份公司、安徽安泽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这3家企业已涉多起贿送,此前也曾出现在宁国市原落马副市长胡琳娟的受贿名单中。
凤形股份(002760,股吧)等公司卷入贪官受贿案
资料显示,1964年4月出生的余平,曾任宁国市港口镇镇长、宁国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5月20日被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2017年9月6日,经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宣城市纪委对宁国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由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一审查明:2008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余平利用其担任宁国市港口镇镇长、宁国市财政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1027元(其中现金233000元、各类购物卡144000元、苹果4手机一部价值4027元)。
其中,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余平在担任宁国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为凤形股份上市获得财政支持、政府土地回收款发放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收受凤形股份董事长陈某共计现金10000元;为詹氏食品、安泽电工在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多次收受詹氏食品董事长詹某某共计现金15000元、詹氏购物卡4000元;安泽电工法人朱某共计捷通购物卡10000元、大润发超市购物卡5000元。
余平落马系原副市长举报
和讯网注意到,余平的落马与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也存在关联,胡琳娟在接受调查后,积极主动的向办案机关举报了余平涉嫌犯罪的事实和线索。
2017年9月落马的宁国市原副市长胡琳娟受贿一案中,胡琳娟受贿金额达百万元。据判决显示,胡琳娟在担任财政局副局长、上市办主任、副市长期间,在企业项目资金申报、帮扶上市、申请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等事项上,先后多次为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详见此前报道:宁国原副市长受贿百万 曝凤形股份等公司上市过程灰幕》
在胡琳娟与余平受贿名单中,经和讯网梳理,重复出现的企业就多达13家,其中就包括凤形股份、詹氏食品和安泽电工等已经在资本市场的挂牌企业。
判决书显示,胡琳娟曾收受凤形股份董事长陈某4万元,收受詹氏食品董事长詹某现金0.9万元,收受安泽电工法人朱某购物卡4万元。
据了解,在向胡琳娟、余平给予好处后,凤形股份于2015年6月11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詹氏食品和安泽电工分别于2014年10月21日、2015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
胡琳娟与余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法行为,也双双得到了法律制裁。法院裁定,胡琳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余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