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宏达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实际控制人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和财务造假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对公司给予了公开谴责的顶格处分,对主导专网通信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行为的隋田力,以及较早参与隋田力的专网通讯造假业务且参与程度较深、情节较重的杨鑫,均给予了公开谴责和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