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至24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抚州市崇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震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谷县纪委决定给予甘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陈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