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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记者 李明辉 冉学东 北京报道
去年以来,银保渠道保费逆势增长,表现亮眼,凭借实力回归各保险公司的战略视野。
背靠母行的渠道和客户优势,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10家银行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速更加喜人。 今年上半年,10家公司实现保费收入合计超过2450亿。 人民币,同比上涨超过5%。 其中,中银三星人寿保费收入同比增长超过50%。 与同样实现保费快速增长的光大永明一起,今年上半年成功加入“百亿元俱乐部”。
不过,在盈利能力方面,部分保险公司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 今年上半年,银行保险公司净利润亏损总额14.83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逾10亿元。 与此同时,工银安盛、农银人寿、光大永明等多家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对此,业内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保险公司需要加大创新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提高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
多家保险公司保费飙升,但盈利困局仍难打破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梳理保险公司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今年上半年,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农银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信诺人寿等保险公司人寿保险、交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中荷人寿等10家银行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总额2451.95亿元,同比增长5.33%。
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10家银行保险公司中,中邮人寿以875.67亿元保费规模稳坐银行寿险“老大哥”,建信人寿、工银安盛紧随其后。 。 此后保费收入分别为287.42亿元、262.41亿元。
从保费变化来看,今年上半年,10家银行保险公司中,有6家增加,4家减少。 其中,中银三星人寿保费同比增幅最高,达54%,实现保费收入140.86亿元。 与此同时,中邮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保费增幅均超过30%,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此外,农银人寿保费降幅最大,同比下降28%,实现保费收入187.6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银行保险公司“百亿俱乐部”新增两家新成员,分别是中银三星人寿和光大永明人寿。
从盈利能力来看,10家保险公司中,工银安盛人寿净利润最高,为6.68亿元。 交银人寿、光大永明紧随其后,分别实现净利润3.31亿元、3.16亿元、1.61亿元。 净利润超亿元的公司有招商信诺人寿、农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中荷人寿净利润分别为8300万元、4200万元、6000万元。 其中,与今年一季度相比,招商信诺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中荷人寿二季度实现了扭亏为盈。
今年上半年,保费规模排名前两位的银行保险公司盈利能力表现不佳,净亏损分别为28.81亿元和3.23亿元。 其中,保费净亏损排名第一的保险公司同比增加逾10亿元。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副主任袁帅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银行保险公司通常将部分保险资金投资于物联网领域。金融市场以获得投资回报。 但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不佳、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保险资金投资回报受到影响,导致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下降。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文进一步向记者补充称,在当前低利率环境下,银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到压制,导致净利润增长有限。
记者还注意到,10家银行保险公司中虽然不少设有资产管理子公司,但综合投资收益率超过3%的仅有两家,分别是交银人寿和光大永明。 投资收益率分别为3.35%和3.31%,而其他保险公司的综合投资收益率低至1.87%,高至2.99%。
另一方面,面对市场的逐步“内卷化”,保险产品的利润空间也在被压缩。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产品利润率普遍下降。同时,银行系保险公司面临银行渠道销售成本高、费率监管趋严等问题,导致其保险产品的利润率受到影响、压缩。” 袁帅说道。
他还补充说,“内地保险公司去年开始实施去‘渠道化’改革,要求保险公司通过自有渠道销售保险产品。银行渠道的销售份额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由于银行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是银行,‘去渠道化’改革对其销售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张立文分析了产品结构本身。 他认为,银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能存在问题,导致保费收入增长不足以弥补成本和风险的增加。 “一些银行保险公司可能过于依赖传统寿险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费收入增长有限。同时,一些新保险产品的销售增长可能不足以带动净利润增长。 ”
许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通过梳理各银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记者发现不少公司偿付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7%。 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8.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5%。
根据10家银行保险公司披露的数据,综合偿付能力方面,除信诺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交银人寿、中荷人寿四家保险公司外,其余六家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全部低于行业寿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核心偿付能力方面,除中信保诚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交银人寿、中荷人寿四家保险公司外,其余六家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业内的个人保险公司。 平均值。
10家银行保险公司中,只有中信保诚人寿、交银人寿、中荷人寿3家上述两项指标高于行业寿险公司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多数银行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张立文认为,银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可能与其风险管理不善有关。 “银行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业务相互关联,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问题。如果流动性不足或资产负债匹配不合理,就会导致偿付能力下降。”
受偿二代实施等因素影响,银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方面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资本补充压力加大。
袁帅认为,银行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增加资本、优化资产负债配置来提高偿付能力。 “这对公司的利润和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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