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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日,有网友发帖称,同通县行政级干部李继南的儿子将于2014年元旦结婚,但婚宴从2013年12月14日开始举行,持续了半个多月。 李济南的儿子李毅是同通县农业局办公室干部。
2014年1月13日,道通县委办公室在网上回应称,李继安原为通通县教育局科级干部,现已调任通通县五中项目指挥部。 李毅确实是通通县农业局办公室干部。
通通县委办公室通报,2013年12月14日至2014年1月4日,李继南为儿子李毅举办婚宴,招待亲友、同事等宾客分5批、71桌、387人,共收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
通知认定,李继安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违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及其子的婚礼超标准举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县纪委决定对违纪行为立案调查。
1月20日,通通县纪委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再次证实了上述说法。 该负责人透露,李济南已被免职,其子李毅也不在调查范围内县民政局局长违规操办婚事被免职,因为婚礼嘉宾主要是以李济南的名义邀请的。
通通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询问了李济南本人,李济南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 通通县农业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李毅近期请假,没有来上班。
记者注意到,2013年9月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婚礼、葬礼等喜庆活动。 其中,婚宴人数一般不应超过200人(20桌),若婚礼双方在同一城市共同举办婚宴,则参加宴会的宾客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根据《通知》规定县民政局局长违规操办婚事被免职,党政工作人员应当在婚礼前10个工作日向同级或者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婚礼安排、时间、地点、受邀人数等情况。及范围等,并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承诺遵守情况。
同时,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单位和亲属以外的人的任何礼品或者贵重礼品。 如有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分; 构成违纪行为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 违反规定收受的礼品和贵重礼品将被没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立佳告诉记者,李继男父子涉嫌违纪。 中央要求党政领导不要举办隆重的婚丧嫁娶,更不要举办宴会,因为很多人会利用宴会来传播不正之风。 正常的礼节性交往通常仅限于亲朋好友之间,而李济南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则。
上述通通县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下发后,县纪委已将该文件转发至各单位,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 这起事件发生在《通知》下发不到半年的时间里。 可能是一些干部自觉性不够,存在侥幸心理。
他透露,这次婚礼的邀请名单中也有同通县的个别领导干部。 在事件结果公布之前,他暂时不方便提供邀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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