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一、学院及校园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民办本科院校。 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独立学院。 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保险、税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专业。本科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2019年,顺应国家对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南京财经大学携手安徽新华集团开启历史性战略合作,为红山学院快速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学院又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学院始终紧密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和专业优势,坚持育人、提高素质、强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经济学、工商管理类人才。 、等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法学、文学等高层次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学院依托母校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师资队伍,坚持吸引一流师资授课,确保学生红山学院学生与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转入本科的学生在南京财经大学洪山学院福建路校区学习(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校外住宿)。 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并办理完学校地址变更手续后,将迁往高淳校区。
详细信息请查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方网站。
二、招生计划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面向江苏省招收会计、金融、法律专业学生共230人,其中普通项目学生218人,退役大学生军人项目学生12人。 各专业具体规划及申请要求详见附件1。
3. 报名、志愿者表格及考试
(一)评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列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省内各普通高校招生的专科三年级学生。
2、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二)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3)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考虑到疫情影响,2022年12月之前获得的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仍符合报名资格)。
大专学习期间因疫情原因无法报名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承诺书。 审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先报名参加2023年“接管转移”考试。 如考入本科院校,须于2023年上半年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方可入读2023年本科课程。 未取得相关证书者 接收新生的院校专科转本科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有关院校必须制定与此类考生相关的书面材料,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报名资格审核:申请“专升本”的学生,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收集、志愿者申请等由考生所在推荐学校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组织实施,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作为接收学校,不受理上述报名相关事宜。
4、军人项目学生的选拔、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二)志愿者申请表
2023年“保送学士学位”招生将根据考生申请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偏好。 考生可根据专科阶段的学习状况南京财经大学专业代码,按照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保送学士学位”选拔考试专业类别选择相关专业。
(三)考试
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生考试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法执行。 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 监督。
4. 招生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1、被录取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选拔考试。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根据考生申报的专业偏好南京财经大学专业代码,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实行分类招生。
2、全省统一考试后,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 学院将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学生。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和监督工作。
五、培训方式及收费标准
(一)培训方法
入学后,专科转学士学位的学生将统一转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习本科三年级。 学院对各专业专升本科学生制定单独的培养计划,分班组织教学。 学习期限为两年。
(二)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向专业转学士学位的学生收取费用。
学费:14000元/年/生。
6. 学籍管理及培训
1、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考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的学生,持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院报到,由原学校办理学生学籍及档案按照学籍及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负责办理受理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学院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学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更换专业或学校。
4、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专科转本科学生享受与学院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满意成绩,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5、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支持热线:-
监控电话: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网站:
免责声明 ① 本网所刊登文章均来自网络转载;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 ② 如果您对稿件和图片等有版权及其他争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关删除 ③ 联系邮箱:2158581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