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9-10-10 20:05:51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暂行规定”),针对在线旅游行业(OTA)“大数据杀熟”、“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直以来,“大数据杀熟”现象都在电商行业中频频“出没”,包括在线旅游、在线票务、网络购物、交通出行等各个领域都曾被爆出疑似“杀熟”的情况,尽管各家企业都纷纷给予否认,但频有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投诉以及吐槽,可见此类状况让消费者困扰不已。
不过,在此之前,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在线旅游市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这给行业监管带来较大难度”,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对财经网谈到。
她认为,行业亟需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而《暂行规定》的发布在一定成都上填补了在线旅游市场法律空白。
此外,蒙慧欣认为,《暂行规定》结合了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消费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得到有效的整改,但是在行业的长期发展中可能还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或现象需要后期的推进。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则指出,对于大数据“杀熟”,此前公布的《电商法》就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他认为,此次《暂行规定》对于在线旅游的大数据“杀熟”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尽管《暂行规定》对在线旅游相关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因此,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监管部门还需对此进行进一步明确,形成完整的管理和认定体系。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黎智鹏律师则也表示,认定“大数据杀熟”本身存在证据收集难度。
例如,消费者的自行搜索和投诉是发现“大数据杀熟”的线索之一,但最终还要证明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了大数据手段,这明显增加了执法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价格本身具有较大的弹性和特殊性,执法机构还需要证明技术手段与价格差异化的因果关系,差异化的标准本身也需要明确。
“落在实操层面难度、成本均相对较高,且目前行业尚无有效手段界定大数据‘杀熟’,因此还需尽快捋顺监管机制,让政策顺利落地”,不过陈礼腾认为,从国家主管部门的角度以行政手段为大数据“杀熟”戴上紧箍将对行业产生积极的警示作用。
他表示,文旅部出台新规加强了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对虚假预定、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平台的合规发展做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及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