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9-04-29 11:17:48本报讯(记者 孟亚旭)昨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就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将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规定》共6条,主要对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关联交易合同的无效与撤销、董事职务的无因解除与离职补偿、公司分配利润的时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解决机制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给予受侵害的公司救济权利,强调履行法定程序不能豁免关联交易赔偿责任。
《规定》明确,尽管交易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但如果结果上存在不公平,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依然可以主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将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关联交易合同行为中,在关联交易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而公司不起诉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确认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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