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优化财政资助方式,降低创新创业成本,进一步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所谓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指利用上海市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团队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付。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根据《办法》,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包括企业和团队两种,其中,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创新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其中,申领创新券的企业,应当是注册在上海市的独立法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申领创新券的团队,应当是已入驻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在上海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根据《办法》,有意愿在服务交易中收取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列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录。管理中心经审核、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予以公布。 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注册2年以上,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办法》要求,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和兑付不得弄虚作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创新券政策,编制预算,管理和监督创新券的使用。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对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创新券的申领、使用和兑付不得弄虚作假。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根据《办法》,长三角地区以及上海市与其他地区间的创新券通用通兑办法,另行制定。
uDi财经新闻网uDi财经新闻网 (文章来源:上海
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