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
证券营业部和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童路
证券营业部的
证券从业人员王亦天和罗媛媛,在从业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
证券,借他人账号违规持有、买卖
股票,被重庆证监局共处罚款16万元。重庆证监局表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王亦天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0元罚款;责令罗媛媛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
股票,并处以6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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