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提出的“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要求,经地方推荐,形式审查、咨询评议和实地考察等程序,科技部确定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文章来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