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1-21 20:12:26淄矿揽储
到2006年,刘济源在齐鲁银行的各项贷款总额已经达到28亿元。同年,刘被要求在两个月内,将这些贷款全部还清。为此,刘将所有的投资抽回,出现巨大亏空。
断臂求生的刘济源,暂时赢得银行的信任,却不得不面对资金链紧张的局面。对此,刘济源选择继续以原有模式解困,他把目光瞄向淄矿集团。
2008年11月,刘济源在山东省国资委找到孔凡太,请其介绍认识马厚亮。
此前2006年至2008年10月间,刘济源曾随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李福禄去淄矿揽储,但与淄矿人员没有过多接触。当时,淄矿在齐鲁银行城南支行开户,办理数千万元的存款,存期一年,刘据此办理了等额的质押贷款。这期间,刘将所有贷款都及时归还,没有支付高息,企业的存款亦无任何损失。
经孔凡太引见,刘济源花费了14.8万元,从山东省文物总店购得一幅花鸟画作为见面礼,在马厚亮的办公室提出帮齐鲁银行拉存款6亿元。马厚亮提出两个要求,一只做单纯存款,保证资金安全;二是资金有成本,需要一定补偿费。
随后在马厚亮的安排下,刘济源与淄矿总会计师张波接洽。此时,刘在齐鲁银行城南支行的老相识傅人永已调至该行市行营业部工作,淄矿的户头也随之挪到了市行营业部。2008年11月至2010年12月,淄矿实际投入本金14亿元左右,滚动存款19亿元。
利用这些存款,刘先后办理了近20亿元的质押贷款。他还清了大部分贷款,但其中有6亿元存款因刘未及时还款而被银行划扣。
上述6亿元存款是在2009年3月24日和9月26日,淄矿集团分两次打入齐鲁银行。刘济源为这笔资金向淄矿开出6000万元的补偿金,并打算以高价向淄矿购煤再低价卖给电厂的方式,通过差价将这6000万元留给淄矿,帮助后者合法入账。随后,他通过河北一家煤炭运销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的账户向淄矿打款6000万元。
但直至2009年5月,刘济源也未找到合适的下家接手这些煤炭。于是张波建议,让刘到淄矿重新签一个违约罚没协议,通过违约罚没的形式入账。马厚亮称,由于考虑到刘济源系领导介绍,担心补偿费要得太高会惹领导不悦,于是借去济南办事之机,与刘济源见面后,主动提出将补偿费用减至3000万元。此外,他也担心营业外收入过多,在审计时会被发现。
据刘济源供述,此时其资金虽已非常紧张,但在收到退回的3000万元后,仍给马电话表示“这钱我给了淄矿就没想再要回来,还是马总你看着处理”。庭审时,马厚亮翻供称,当时他曾经问过刘济源是否急用这些钱,不急用的话可以借给青岛的朋友用来投资两三年的时间,并让双方签订投资协议。
之后刘济源并未在协议上签字。这3000万元如何定性,日后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交锋的焦点之一。
2009年9月,由于第一期6亿元定期存款到期,刘济源电话马厚亮请求“再支持一年”,并实际支付了1000万元补偿费。刘还赠送给马一套位于青岛五四广场附近200多平方米、带阁楼的房产,并耗资进行装修布置。
同样在庭审时,马厚亮辩称,购房时由于资金紧张, 500多万元的购房款是向刘济源借的;且称,关于刘济源花费45.5万元为其装饰济南的房子之事,“自己并不知道刘济源已经支付装修费用”。
当此之后,因为资金链断点不断,忙于四处“补墙”的刘济源开始频繁地展期。2010年8月底9月初,马厚亮已调至山东能源集团任筹建办主任,刘仍要求其帮忙协调,通过租赁使用的山东一家煤炭销售公司账户支付380万元给淄矿,将资金展期至11月1日。
由于刘济源协调来自北京的10亿元定期存款未按期到位如果到位后,淄矿就能收回6亿元存款,其资金就能继续周转。因此,2010年10月中旬,他宴请马厚亮,希望继续展期到12月1日,并支付淄矿800万元补偿费。
上述10亿元存款因需要完善一些操作手续,会比12月1日约晚一周到位。虽仅数日差别,一旦淄矿向银行取款,刘济源涉嫌伪造质押手续的事迹将败露无疑。同年11月29日,心急如焚的刘济源在马办公室要求再延期一周。
期间,淄矿集团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600295,股吧)购买煤矿,资金也开始捉襟见肘,因为上述6亿元展期无法偿还,不得不在其他银行贷款5亿元,利息损失1180万元。不过,刘济源两次支付的1180万元,恰能填补利息损失。
由于多次展期,马厚亮生气之余,表示“不能再帮了”,12月1日必须将钱收回。实在“没办法”的刘济源,再度找到孔凡太打电话给淄矿负责人,设法将存款延期至12月7日。
孰料12月6日,就在刘济源即将再次堵住漏洞前夕,因银行报案而事发。
“影子银行”
根据司法材料显示,淄矿的闲置资金存放的渠道有二:一是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到银行,在2006年与2007年之前,主要存在淄博地区的银行,此后存在济南的银行;二是进行理财投资,主要是通过银行买理财产品或通过信托理财。
这也是多数国企的投资之道:或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或是银行的信托部,或投资理财项目,或做委托贷款,即委托银行将自有闲置资金放贷给别的单位,利息收益归企业,银行收取手续费。
据淄矿集团内部文件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预算3000万元以上的经营支出,须由董事会研究决定。但在大额资金存放银行方面,董事长的话语权很大。据马厚亮供述,当大额定期存款到期后,按照管理程序,先由财务部部长与副部长商量存放方案;之后呈报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若认为必要,可呈报分管财务的总经理,后者由其本人或安排总会计师向董事长汇报。“总会计师张波汇报时,一般先问问我,存放银行有无特殊安排,我如有安排,就直接告诉张波存在哪个银行,否则财务部门自行处理。”
从形式上看,淄矿、齐鲁银行和刘济源三方的资金往来,与委托贷款不无形似之处。事实上,作为淄矿集团的总会计师兼法律顾问,张波在与刘济源接洽向齐鲁银行存款事宜,刘表示要给淄矿6000万元补偿款时,张波曾提出,补偿款最好由齐鲁银行支付。但刘济源坚持要通过自己控制的公司账户支付,并提出上述利用购煤差价入账的方式。对此,张波并未予以坚持。
马厚亮供述,刘济源当时并未解释揽储的用途。但马知道刘并非齐鲁银行的人,感觉只要自己把钱存入齐鲁银行,刘就可以从该行弄到钱进行投资赚钱,“至于他用什么办法从齐鲁银行弄钱,以及如何投资赚钱,我就不清楚了”。
“这暴露出国企对于存款的监管不严。”一位熟悉国企资金监管的人士分析,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界线,国企一般都需要做跨年度的内外部审计尤其是在外部审计时,审计机构需要向银行发函,确认企业存放在银行的定期存款有无质押。此外,马厚亮作为企业高管,离职时也应做离任审计,需要对企业的潜在负债进行审计。但这些被办理了质押的企业存款,竟然逃过了重重审计。
淄矿相对充裕的闲置资金,也引起了地产商的注意。2005年,阳光壹佰置业集团(下称阳光壹佰)董事长易小迪因急需资金,向马厚亮提出从淄矿借款2亿元。经马厚亮指示后,张波找到北京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操作此事,先由淄矿与中诚信托签订2亿元的委托理财协议,后者再与阳光壹佰签订协议,将2亿元专供其使用,期限一年,后展期至2010年12月。
马厚亮认为,当时国资委并未界定国企不能搞企业理财,而且以信托这种方式,资金安全有保证,利息还比基准利率高,淄矿通过这种方式与其他企业也有合作。
2006年初,马厚亮之女要到加拿大留学,马在北京帮女儿办手续时,易小迪将已移民加拿大的叶姓下属介绍给其女。马的女儿到加拿大后,叶多次看望,并帮她支付了房租,购买了家具家电和第一次的学费。此后,还给其在加拿大的账户打过1万加元。这些费用共计4.1万加元(按当时汇率计约28万元人民币)。
大型国有企业往往拥有大量的现金储备,但在资金管理上却缺乏严谨的流程管理,往往“一把手”可随意支配,这也为资金损失和腐败产生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间。近年由于民企资金紧张,还曾出现国有企业违规高息变相放贷的现象,都显示出国有企业资金的管理存在随意性,并蕴藏巨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