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冒充金融监管机构进行诈骗的手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技巧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的文件进行欺诈。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名义,通过电话留言、快信、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网贷机构特别风险排解通知》、《金融平台下架通知》等虚假信息,通过电话、快件、网络等渠道,引诱投资者。所谓“通关登记”的“官方还款渠道”,投资者登记后,不法分子以需要缴纳保证金作为还款条件,诈骗投资者。
方法二:假装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 消费者通过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款”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部在线” “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利用视频会议软件打造所谓“XX监管部会议室”,诱骗用户登录并启用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等重要信息密码、验证码,窃取消费者资金。
技巧三:冒充金融监管机构“消除不良信用记录”实施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方式联系消费者,骗取消费者信任,谎称消费者使用信用卡产生了费用、网络贷款等借贷产品。 逾期记录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如果想要“修复信用”,就需要将资金转入指定的“专用账户”进行“信用支持”,据称该笔金额稍后会返还。 一旦消费者相信转账是真实的,犯罪分子就会迅速转移资金并隐藏起来。
上述诈骗手法均是非法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利用部分金融消费者急于解困、挽回损失、自证清白的心理特点实施诈骗。 为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醒:
1.金融监管机构不直接办理金融服务,也不与消费者进行任何金融交易。 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还款渠道”,也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方式为公众开展资金提取工作。建议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选择正规机构合法的金融服务。 消费者如有借贷、理财、保险等金融需求,应向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 切勿盲目相信通过推销电话、短信、广告传单、社交媒体等非正规渠道推销的“低息快”“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和“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
3、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 对于来历不明的“内幕消息”以及通过非官方渠道发布、传播的信息,消费者要认真识别并妥善保管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未知的应用程序。 与陌生人共享屏幕并谨慎提供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
4、通过官方渠道合法合理地维权。 若因金融产品或服务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优先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受理渠道进行处理; 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当地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切勿点击或打开陌生人发来的所谓“官方投诉链接”。
5、发现犯罪线索或者遭受损失时,及时举报。 一旦遇到诈骗或者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消费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告相关情况。 不应轻信网络上自称“网络警察”、“黑客”的组织或人士,以免再次上当受骗。 同时,注重保留证据,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尽力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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