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2023年11月10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公告称,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国家金融监管局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简称陕西监察局),公司董事长变更为杜彦修。 同时,公司收购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财金)股权,注册资本由33.3亿元增至53.24亿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西安财务。 增资完成后,西安国资持股比例达到67.41%。
值得注意的是,11月9日、10日、11日,长安信托股东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纯达)官方微博连续发布三条内容称,长安信托此次增资不合理。 他们指责自己作为长安信托的私人股东,在这起事件中受到了不合理的“待遇”。
私人股东向监管机构“开火”
11月10日,长安信托在官网发布增资公告称,公司受让西安金融股份,注册资本由33.3亿元增至53.24亿元。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西安财务。
就在增资前一天,上海淳大发布了一条题为“长安信托私人股东权益遭非法侵害”的微博。
上海春达表示,2022年12月2日,陕西银保监局下发《金融监管提示》,责令长安信托以自有资金完成非标资金池和非标资产清理工作,并立即致函各方股东单位启动回收预案,增资不少于20亿元。 12月11日,证大、纯大、穗道《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复函》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增资义务,希望合法合规推进增资。 2023年1月13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西信控股、春大、证大、穗道、西安高新五家公司将增资。 增资完成后,总体比例保持不变。
6月14日,陕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采取强制监管措施的决定》,限制社会资本股东参与长安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请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选举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增资权。 仅仅一天后,西投控股单方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非法撤销长安信托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单方面提出对西安财投管理公司增资方案有限公司被注资20亿元,并强行剥夺其私人股东增资的权利。
11月10日,上海淳大再次在微博发文称,2023年5月31日,陕西银保监局突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长安信托私人股东5个自然日内整改。 与此同时,长安信托在已启动的增资进程中放弃了本次增资。 否则,将采取监管执法措施限制私人股东及其当选董事的权利。
6月3日,民间股东对《责令整改通知书》发出书面回复:陕西银保监局有关事项认定和法律适用不准确,程序规范有缺陷,整改要求不相符与基本事实。 请陕西银保监局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在稳定长安信托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处理有关问题。
上海纯达还表示,增资权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并非经营权。 相关监管做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严重侵犯了社会资本股东的正常合法权利。
11月11日,上海纯达再次发布声明。 2023年8月18日,长安信托送出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净资产76.88亿元; 而2023年10月9日,西格玛再次出具了长安信托的审计报告,专门针对增资事宜。 审计结果显示,净资产33.85亿元,较2022年年报减少43亿元。 上海纯达指控西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无视会计准则和审计规则,任意篡改审计结果,旨在协助西安投资控股公司通过故意压低资产价值的方式非法低价增资,以达到控制的目的公司。
接近上海淳大人士表示,2023年10月22日,长安信托公司召开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包括《关于长安信托与西安信托签署《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安财经’。
该人士表示,“我们自始至终都表示将按照持股比例增资,但由于增资限制,国企股东单方面增资,最终导致稀释”私营企业股东权益。”
隐瞒相关关系以避免监管审查?
那么,在上海纯达的上述质疑下,陕西银保监局为何向民间股东下达《强制监管措施决定》呢?
据相关媒体报道,长安信托股东上海淳大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上海穗道投资发展公司未向陕西监察局如实报告一致行动及关联关系,以避免监管审查。 但长安信托2021年年报披露了上海淳大资产管理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并没有说明上海穗道投资发展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的关系。 陕西银保监局通过银行账户明细、银行开户材料、MAC地址截图、股权质押材料等证据发现,确认三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017年2月至2022年7月,上海淳大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浩通过周国华等人账户向两家公司转移大量资金,用于收购上海穗道投资开发公司的两名股东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上海穗岛投资开发公司。 2018年11月,三公司股权质押给安信信托时,吴浩为三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陕西银保监局认为,在未如实申报的情况下,这三家公司合计持有长安信托52.09%的股权,实际控制该公司。 由于三间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提名的董事人数均超过相关比例。 虽然陕西监察局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相关各方未能如期完成整改。
因此,上海淳大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上海穗道投资发展公司参与长安信托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请求权、投票权、提名权、提案权等受到限制。 、处置权、增资权。 陕西银保监局表示,整改完毕后,这3家公司应向局方提交整改报告,并根据验收情况决定解除监管强制措施。 相关监管执法措施在解除前将继续执行。
2023年6月16日,上海纯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上海穗道投资发展公司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或暂停执行。 但2023年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陕西银保监局《强制监管措施决定》。
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上海穗道投资发展公司持有的长安信托股权因与其他公司发生纠纷而被冻结。 (来源:信托圈内部人士微博公开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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