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国务院金融工作报告》。 《报告》在三个地方提到了“信托”,其中在《金融改革开放形势》中提到“引导信托业加快转型发展,推动信托业务回归本源”;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的情况”中,提到“加快处置恒大人寿、中融信托等高风险保险信托机构”;在“全面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内容中,提到“加快处置”推动金融稳定法立法工作,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 《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条例》。”
行业视角
2000年第五次清理整顿中,提出将信托公司定位为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这句话非常准确,今天仍然适用。 未来信托公司的准确定位应该是在提供原有信托资产隔离服务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综合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现行《信托法》于2001年颁布实施,距今已有20多年,一直没有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财富的积累,人民群众通过信托服务进行财富管理和传承的需求不断增长。 相比之下,《信托法》的一些规定相对滞后,如缺乏信托财产登记机制、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属性不明确、缺乏信托受益权登记机制以及相关规定等。关于需要完善的经营信托。
央行将坚持金融监管主体责任和主业,加强金融风险源头管控。 深入推进“假黄金交易所”、第三方理财公司等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坚决遏制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 继续加大洗钱案件查处力度; 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纠,强化对风险的及时处置和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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