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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跑好税收惠民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减税降费相关情况。
相关负责人指出,2023年上半年,全国将新增减税降费、缓缴税款9279亿元。 制造业及其相关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累计增加3818亿元,占比41%。 中小微企业受益最大,新增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5766亿元,占比62%。
今年6月,税务部门新增7月份预缴申报期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时间点后,从7月份的数据来看,全国共有30.8万家企业申请了加计扣除。预扣研发费用,可享受税收减免金额约2300亿元。 其中,私营企业数量占94.3%,超过29万家,私营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占总数的76.6%。
此外,在税收、市场因素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2023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
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和缓缴税款9279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计划与会计司司长荣海楼指出,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支持技术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绿色低碳,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高效。 商业实体。
2023年上半年,全国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新增资金9279亿元。 其中,先后实施的两批先后优化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分别为5832亿元、退税3167亿元、其他政策280亿元。 元。
政策方面,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新增减税214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下降至1% 。 政策新增减税822亿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新增减税793亿元,继续落实逐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新增收费787亿元减少。
分行业看,制造业及其相关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累计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增量3818亿元,占比41%。 从企业规模看,中小微企业受益最多,新增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5766亿元,占比62%。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民营经济发展,推出一系列措施这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云表示,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实施了各项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税费支持政策。发展私营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和延期退税7049亿元,占比76%,是政策受益主体。
黄云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创新,推出税务、金融部门“税银联动”举措,帮助全国小微企业通过“税银联动”获得银行贷款498万笔。 “银联互动”,贷款金额超1.45万亿元,同比增长41%,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困难。
黄云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继续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优化服务提升措施,新推出和优化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研究提出继续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建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缓解企业科研创新资金压力
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安排。 今年6月,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时间点。 当被问及上述政策实施效果时,黄云回应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我国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是鼓励创新驱动发展的常用政策手段。企业在国际上投资创新。
黄云表示,从7月份政策实施情况来看,全国共有30.8万家企业提前申请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税收减免约2300亿元。 其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94.3%,超过29万家,民营企业享受的研发加计扣除金额占总额的76.6%,对缓解科研经费压力具有积极作用。创新和改善研发投入的政策预期。
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带动作用明显。 上半年,享受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部研发型企业的65.4%和83%。 增加了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在研发方面占据主导地位。 数据显示,上半年,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共同享受加计扣除。 工业较2022年分别增长2个和1.3个百分点。 其中,生产型企业户数和享受金额分别占全部研发型企业的56.7%和61.8%。
此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支持创新发展、提高创新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0.7%和8.8%,其中二季度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1.5%和11.4%,比一季度提高1.7和5.4个百分点。
绿色税收制度有助于显着减少污染和碳排放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强调,要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加强税收政策支持。 荣海楼表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四梁八柱”已基本形成,覆盖经营主体“开发-生产-消费-排放”全流程,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从税收大数据来看,在绿色税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综合作用下,相关领域“减污、废物利用、减碳”效果明显。
一是“污染减排”持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 自2018年开征环境保护税以来,全国累计实施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564亿元。 相应的,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显示,万元GDP污染物排放当量数将从2018年的1.16下降到2022年的0.73,下降37%。 税收优惠对企业加大减排和污染治理力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加快推进“废物再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深化。 2020年至2022年,工业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额由561亿元增加到854亿元,增长52.2%。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壮大,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三是“减碳”提速增效,新能源产业发展良好。 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核电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占电力生产销售收入的比重工业,由31.2%增长至34.4%; 新能源整车、光伏设备、锂离子电池等重要绿色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在40%以上; 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79.4%、34.9%、30.9%。 这体现了新能源产业的加速发展。
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311.1万辆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服务司司长沈新国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 这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 引擎。
目前,在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方面都有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 2012年1月至2023年6月,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税累计超过1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8.6亿元,同比增长41.2%; 2014年9月至2023年6月,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累计超过2600亿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将达到491.7亿元,同比增长44.1%。
沈新国表示,在税收、市场因素等一系列政策的共同作用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568.1万辆,2023年上半年销售311.1万辆,同比增长38.3%。 在全部新车销量中,2022年新能源汽车将占全部新车销量的23.5%,2023年上半年占比将上升至27.4%,表明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增加。
沈新国明确,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业、信息化、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便利纳税人及时享受新能源汽车税收支持政策,并密切跟踪有关情况。落实好政策,确保减免税政策更好落实。 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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