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网消息:
5月30日,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于5月2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据悉,原告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 (简称:华润信托)认为,被告东海证券作为聘请的投资顾问违反约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东海证券反诉华润信托未按约定支付投资顾问费。
因此,华润信托要求东海证券赔偿损失及利息8155.21万元; 东海证券要求华润信托支付投资咨询费及利息79.8万元。 如今,两人的服务合同纠纷有了一审判决。
争议起因
2017年12月5日,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华润信托睿智9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睿智95号” ”)。 原告聘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瑞致95号的投资顾问,与该公司签订《华润信托瑞致95号集合基金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投资顾问协议》) 》)于2017年12月1日,原告以被告多次违反《投资顾问协议书》,造成第..号信托财产损失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和理由
责令东海证券有限公司赔偿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代为“睿智95号”)损失77,000,000.00元,并自2020年12月6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支付的金额日期(暂定截至2022年6月17日为人民币4,552,090.28元); 责令东海证券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2022年6月17日,上述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为81,552,090.28元。
反诉内容及理由
东海证券有限公司以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缴纳投资咨询费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申请。投资咨询协议”。 请求如下:
一、责令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向东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投资咨询费703,032.83元及逾期未付利息(以各期应缴纳的投资咨询费为准,按国家规定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同业拆借基金)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自每期还款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暂定为94960.84元至2022年10月11日止); 熊。
诉讼进展
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东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683,032.83元及利息; 拒绝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的所有索赔; 驳回东海证券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
本案受理费.23元,由原告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有限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890元,由原告华润深圳国际投资信托承担。当事人对本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本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案件受理费应当自申诉费用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缴。 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撤回申诉。
对于上述判决结果,东海证券表示,公司依法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讼结果对公司有利。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但需要强调的是,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华润信托存在上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可能。 因此,东海证券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后续进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履行相关职责。有义务及时就本案的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华润信托是一家历史悠久、业绩领先、实力雄厚、品牌卓越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 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投资”),成立于1982年,被誉为“信托业的常青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亿元。
上月底,华润信托披露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营业收入35.02亿元,同比下降23.72%; 同期净利润23.25亿元,同比下降31.82%。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34亿元,投资收益16.9亿元,均低于上年。
截至2022年末,华润信托总资产332.63亿元,同比增长0.70%。 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增至1.66万亿元。 其中,证券市场发行规模高达1.29万亿元,占比77.75%。 信托资产规模分布在基础产业和房地产行业的占比分别仅为1.09%和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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