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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范宏民北京报道
近日,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发布了最新一期《开立不良贷款转账账户机构情况》(以下简称《统计》)。 资料显示,渤海信托于今年4月14日在银灯中心开立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以下简称“不良转让账户”)。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截至上述统计表发布之日,渤海信托是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在银灯中心开立不良转账账户的信托公司。 这也意味着信托业正式启动了不良资产转移通道银灯中心。
银灯中央频道正式上线
据了解,该信托公司于2022年底正式获批通过银灯中心转让不良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12月30日,银登中心公布了《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托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三大政策性银行、部分省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纳入试点。
此前,银保监会于2021年初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同意银登中心进一步拓宽渠道试点处置不良贷款的方法和办法; 转让资产类型为单户不良企业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 根据《试点通知》,首批参与不良贷款转让的试点机构为18家银行,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试点机构为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简称“AMC”)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银登中心发布的《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转让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明确规定,“开展不良贷款业务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贷款转账应在银灯中心开户。”。
综上所述,渤海信托银灯中心不良转移账户的开通,意味着信托业正式启动银灯中心作为不良资产转移渠道。
对于渤海信托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拟通过银灯中心转让的不良资产具体情况等相关问题,记者曾致电写信给渤海信托,但由于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参与热情有待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还提到:“鼓励信托公司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积极探索灵活创新的风险资产处置方式,加强对风险资产的处置。”推动信托公司稳步参与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但与同期纳入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范围的其他机构相比,信托公司参与银灯中心不良贷款转让的步伐相对缓慢,参与需求积极性较低待改进。
根据上述统计表,已有46家城市商业银行(含分行)、47家农村中小银行、12家消费金融公司、4家金融租赁公司在银灯中心开立了不良转移账户。
对此,有信托行业从业者告诉记者,此前信托公司一般都有直接合作的AMC,而合作的信托公司和AMC熟悉各自的需求和偏好,可以直接合作彼此。
某地AMC内部人士也告诉记者,其公司此前曾与一家信托公司合作处置不良信托资产,合作方式为“直接合同转让”。 不过,该地一位AMC内部人士也表示:“通过银灯中心转账应该更规范一些。”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4月末,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明确风险资产处置在信托业可与中信证券、AMC及地方政府合作。 AMC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探索多种模式。
事实上,与AMC的合作已成为近两年信托公司处置自身不良资产的方式之一。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信托公司呆账原值165亿元,同比增长25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2021年收购信托公司、转让债权近100亿元,2022年中国信达投资信托近290亿元,违约债券和止赎基金,比上年增长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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