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4-11-29 09:03:18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依法取缔了四家非持牌且名称带有信托字样的公司。
海南金融监管局近期在核查中发现,一些市场主体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取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却擅自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字样,从事与信托业务相关的活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次被依法取缔的四家公司分别为:
海南金融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涉事主体进行了取缔。这两项法规明确规定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从事信托业务,以及违反相关法规的处罚措施。
此次取缔行动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打击了非法从事信托业务的行为,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也提醒了其他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金融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海南金融监管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张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