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2-04-19 13:19:51南方财经全媒体见习记者蔡依莹 澳门报道 4月12日,澳门特区立法会第二常设委员会(下简称“二常会”)分析及讨论信托法,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列席会议。会后,二常会主席陈泽武表示,澳门金融产业起步较晚,信托法立法能有效增加财富管理的弹性,吸引更多外来资产在澳门设立信托,推进澳门现代金融发展。
有学者和业界人士表示,信托法出台将为社会大众提供创新的财产转移模式以及灵活的财产规划,有望吸引更多资产落户澳门。同时,可配合信托业务发展澳葡跨境融资,更好发挥澳门作为资金自由港及中葡贸易平台的特性,吸引投资者设立多币种投资基金。
有望吸引更多资产落户澳门
澳门信托法草案(下简称“草案”)建议,遗嘱信托必须遵守澳门《民法典》的相关遗嘱规定。陈泽武称,只有澳门居民才要遵守相关的遗嘱规定,外地人理论上无需遵守,将会在法案写清楚。对此,MdME Lawyers澳门执业律师黄建辉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建议是希望吸引外地人在澳设立遗嘱信托。外地人不需遵守澳门特有源自葡萄牙法律的特留份规定,即无须为法定继承人保留部分遗产,可自由灵活分配全部遗产。他相信,除澳门本地居民外,也能吸引大湾区的投资者将个人财富落户澳门,参与本地创新、多元化金融产品的投资,甚至在澳门设立离岸信托。
“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但信托业务可在世界各地直接开展。”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澳门创新发展研究会会长林志军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离岸信托可有更好的风险防护及隐私保护机制,信托产品和投资方式更多元化,方便对接国际投融资市场,更好地利用规模效应,收益可能相对高。离岸信托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委托人的意愿目的,受益人的利益亦可能得到更多的保护。
创设多元投资产品及金融工具
记者了解到,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能起到对财产风险隔离和破产保护的作用。黄建辉表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信托制度的灵活性,有助于创设更多样式的投资产品及金融工具,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尤其考虑到将陆续进入澳门立法议程的《证劵法》、《基金法》等,相信都能与信托业务产生联动作用,例如将商业信托用于证劵化交易及发展信托型基金等。此外,也可与内地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发信托型融资产品。
将商业信托用于保险业务也是一种好选择。具体而言,内地或外地保险机构可与信托公司合作,将保险理赔金额成立信托,进而分配给受益人。黄建辉表示,两者合作推出产品优势明显,“虽不能一次性得到一大笔赔偿,但合理分配能更好保障往后的生活,达到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的效果。”
“若委托人事前将部分财产成立信托,委托人破产时,债权人将无法追溯该部分具独立性的财产。”林志军认为,受法律保护的家族信托制度将有巨大的发展前景,可避免子女或下一代经营不善或任意挥霍导致财富损失,做好家族企业的顺利传承和可持续经营。
发挥中葡贸易平台特性
近年来,澳门特区政府已经着手主要金融法律条规的修订和制定。林志军表示,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具必要性和迫切性,是发展特色现代金融的基础设施。
去年公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发展现代金融产业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发展目标之一,并强调充分发挥澳门对接葡语国家的窗口作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并鼓励设立多币种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黄建辉表示,将澳门设立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让葡语国家和其它跨国企业通过投资澳门信托类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开展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集中运营管理。“这有助于规避汇率风险,推动人民币在葡语国家及其它国际市场的使用。”
另一方面,葡语国家企业通过澳门向内地推广业务时,享受《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优惠政策。若两地政府进一步落实互惠政策,且对通过澳门投资澳葡跨境金融产品的大湾区投资者采取较宽松的外汇管制政策,相信能更有效发挥澳门作为中葡贸易平台的特性,拓展中国与葡语国家的商业金融服务。
建议调整税务安排
记者注意到,草案建议信托须以合同或遗嘱方式设立,而信托的受益人必须为自然人。林志军表示,在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三方关系中,需借助双重代理关系迂回实现。“也就是委托人必须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协议,受托人和受益人再签另一份协议。”林志军认为,这种迂回做法有其弊端,一旦签署合同便不能撤销,且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印花税。除了增加信托业务难度和成本,还会限制财富所有者对自身财产的处置权限。
另一方面,委员会关注有些财产转移以私文书免税、但以公文书税务较高的问题,政府需考虑会否豁免有关的税务。对此,黄建辉建议,特区政府可于每年财政预算案中,针对某些信托业务财产移转制定相关的税务优惠政策。
他指出,草案未对信托关系中财产移转是否课税或构成双重课税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相信需要对有关的税法作进一步修订。
(作者:蔡依莹 编辑:李莹亮)
责任编辑:沈瑛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