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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09:10:1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0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召开,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数创”)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曙光数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张雷、张善国。
曙光数创是一家以数据中心高效冷却技术为核心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供应商,主营业务为浸没相变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冷板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及模块化数据中心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围绕上述产品提供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0.0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中科曙光,证券代码603019.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科曙光18.35%的股份,为中科曙光的控股股东。中科算源是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为规范、系统的管理其经营性国有资产、进一步拓展国有资产资本运作,全资设立的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曙光数创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79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不超过908.50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00%(即不超过118.5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拟募集资金28,440.00万元,其中17,457.15万元用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数据中心产品升级及产业化研发项目,10,982.8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意见:
无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期末在手订单大部分面向公司B,公司B曾为控股股东关联方,部分董事曾在控股股东或发行人任职,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水平。请发行人说明:(1)2019年公司B对外进行股权转让,是否与交易对方已约定该股权的后续对外转让计划,2021年前述股权再次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格是否与2019年受让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一致,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2)发行人是否通过前员工等关联自然人的影响获取公司B订单和商业机会,该等影响与销售费用率低是否具有相关性;发行人技术路径在公司B的最终应用中是否独占性,发行人与公司B的合作是否具有持续稳定性。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情况,并说明相关风险,以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收入。(1)报告期内发行人浸没相变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70%,而浸没相变液冷产品受单一客户、单个合同以及国家政策影响较大。请发行人说明单个合同金额重大且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是否会使收入出现年度之间大幅波动,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是否可持续增长,针对上述情况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2)发行人报告期内冷板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的收入波动较大且2021年收入出现大幅下降,而募集资金拟继续投入该产品的研发。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冷板液冷产品收入波动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募集资金拟用于冷板液冷数据产品研究的必要性及具体预算金额、投入时间、预计产生效益等情况。(3)请发行人说明浸没相变液冷和冷板液冷两类产品目前已签订和近期拟签订的订单总体金额、前五大项目内容、金额及预计收入确认期间等情况。请保荐机构说明核查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