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P0财经新闻网rP0财经新闻网 《和创(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报告》(和创科技字(2021)00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rP0财经新闻网rP0财经新闻网 二、本次定向发行
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rP0财经新闻网rP0财经新闻网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rP0财经新闻网rP0财经新闻网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
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rP0财经新闻网rP0财经新闻网 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