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1-10 20:15:25新三板无奇不有。
在公司生意红火的时候,两国资机构一掷千金,投资了3000万元。但随后,公司业绩一落千丈,原先承诺的IPO已成泡影,两家国资机构根据当初签订的《补充协议》申请仲裁,要求其他股东履行协议回购股权,而其他股东股权也因此全部被冻结。
但就在双方还未就回购达成一致的时候,其他股东召开董事会通过议案,准备解散公司。假如议案最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被清算,两国资机构恐血本无归。
主角登场
近日,常州贝斯塔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贝斯塔德(831542.OC 协议 基础)发布公告《关于拟解散公司的公告》称:
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亏损严重。公司面临资金风险、销售收入下降和连续亏损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等等,各种风险随时可能集中爆发 ,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已不能解决。 为了避免公司股东利益的进一步受损,拟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的议案在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以5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
今年以来,摘牌的挂牌企业不少,但直接将公司解散的还真的不多。贝斯塔德的股东到底在想什么?
贝斯塔德成立于2010年2月,2014年12月挂牌新三板。挂牌前,两家国资机构苏州创元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元”)和苏州融联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融联”)于2012年,分别投资了1800万元和1200万元。
同时,两家机构与其余6位股东在《增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公司无法在 2017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苏州融联、苏州创元有权要求原股东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从挂牌之初到2017年半年报,贝斯塔德没有发生过定增和交易,公司股东结构也无任何变化:
业绩一落千丈 IPO成泡影 6位原股东股份全部被冻结
贝斯塔德主营晶硅/蓝宝石切割装备、蓝宝石磨抛装备。 2012年、2013年,也就是苏州创元和苏州融联进入之初,贝斯塔德业绩尚还可以,公司营收分别是8332万元和8801万元;净利润分别是501万元和625万元。
但从2014年开始,公司就开始接连亏损。2014年-2016年,公司营收分别是3656万元、2109万元、3251万元,净利润分别是-477万元、-1324万元、-662万元。
直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营收443万元,同比下降76.53%;净利润-36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59万元。
这样的业绩表现让苏州创元和苏州融联“欲哭无泪”,IPO已成泡影。
今年5月,两家国资机构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股东上海鑫启元实业有限公司、王仲文、顾建明、江苏别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常州英科瑞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及丁维平履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8月15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要求上述6位股东向苏州创元和苏州融联支付股权回购款,并冻结他们持有的所有贝斯塔德股份,合计76.92%。
如果公司清算 两家国资机构能捞回多少?
今年10月25日,主办券商东北证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有一句话颇为“耐人寻味”:
截至日前,公司股东苏州创元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融联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与其他股东就股权回购款的支付协商确认一致。基于上述股权纠纷,公司本次解散议案能否经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贝斯塔德于今日11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解散常州贝斯塔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成立清算小组负责处理公司清算期间各项事宜的议案》。
假如贝斯塔德最终要被清算,那么两家国资机构很可能血本无归。
截至发稿,此次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仍未披露。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半年报显示,贝斯塔德总资产7996万元,负债1781万元,净资产6194万元。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一系列费用后,还能给两家国资机构剩下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