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郑嘉意 来源:财经网
2021-11-22 17:18:45产品批量下架,被监管下发大额罚单……风口浪尖上的互联网人身险再度成为关注的焦点。
11月9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首月0元”的收费方式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两家保险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追责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及精算部负责人,涉及金额共计131万元。
这是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落地后,监管层首次对屡禁不止的“首月X元”营销方式作出行政处罚,也是监管首次将对该违规行为的追责具体至精算师。
在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监管层对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经营门槛、产品范围及费用控制都有了更为严格的界定,银保监会发言人曾公开表示,互联网渠道长久以来的不当创新、销售误导、恶性竞争、监管套利等问题均在新规的“射程范围”内。
依照《通知》规定,不达标的互联网人身险产品将在年内陆续下架,靠“首月X元”等误导销售模式引流的保险公司也不得不放弃旧有路径,寻找新的良性竞争模式。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或将利好拥有较高素质代理人队伍的大型险企,相反,曾经依靠流量模式打造出诸多“爆款”产品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将不可避免地面对更大的转型阵痛——受限于业绩及经营范围,中小险企将下架理财险,封闭获客渠道,若无法完成线下队伍自建,将面临保费负增长风险。
从主体到精算的全面优化:根治“首月X元”、“长险短做”
近年来,站在风口上的互联网保险已然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银保监数据显示,目前共有146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020年共实现保费2979亿元,占总保费6.58%。
“大热”的背后是部分保险机构热衷“唯销量论”,违规经营、不当创新。
10月,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对今年2月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进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补充,再度明晰互联网人身险的经营主体资格、险种范围,及产品设计要求。
从主体资格看,伴随着经营险种的升级,销售主体必须面对更严格的业绩要求。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等四项条件。
若保险公司希望申请健康险产品,还应满足“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违规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一项条件;若险企希望经营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则必须符合“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等五项条件。
从产品范围上看,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等产品将被清出互联网渠道。
《通知》规定,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限于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万能险、投连险、分红险等人身险产品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形式继续出售。
从精算设计上看,此前屡禁不止的“首月X元”营销方式将从源头被遏制。
《通知》明确了一年及以下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应满足“分期缴费的、每期缴费金额应一致”的要求。此后,过往将首月保费转移至剩余11个月,以此声称首月免费,欺瞒消费者的产品不再游离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将被定性为不合规,无法在互联网平台上线。
同时,此次《通知》中银保监会首创业务回溯机制,要求企业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尽到自查义务,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此后,银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情况,启动质询、调查、检查等监管程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事项。
产品批量下架 中小型险企面临转型阵痛
天风证券指出,新规落地后中小保险公司线上销售人身险产品将普遍受限,若无法完成线下队伍自建,将面临保费负增长风险。
据财经网金融整理,依照新规,共计10家公司无法继续在互联网平台经营人身险业务。
其中,中法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恒大人寿、富德生命6家人身险公司未达“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一项指标;珠江人寿、合众人寿、中法人寿、前海人寿、百年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7家人身险公司未达“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一项指标,依照《通知》规定,上述公司产品将在年内下架。
不只如此,新规之下,具备经营十年期及以上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资质的公司更是凤毛麟角。
数据显示,在售十年期及以上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公司中,共有弘康人寿、百年人寿、中邮人寿、上海人寿等21家保险公司未满足“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 过 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的规定;有昆仑健康、信泰人寿、工银安盛、君龙人寿等47家保险公司未满足“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规定。
曾有媒体统计,在如今市场上的91家寿险公司中,满足新规可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的公司仅为包括平安、国寿、太保、新华、太平、泰康等大型保险公司在内的20家险企,其余险企将在年内下架该类型产品。
销售渠道的封闭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记重锤。
除此之外,新规中的附加费用率限定中小险企无法售卖收益率激进的理财险,精算规定限定中小险企无法使用“首月X元”一类营销话术引流获客,种种规定下,从线上转战线下似乎是中小险企寻求发展的唯一路径。
事实上,部分深谙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中介公司对此已早有布局。
去年3月,水滴保险公开招募线下经纪人团队,并发布“水滴保险经纪2.0战略”,打造新模式保险经纪人团队,这也是国内首个招募线下经纪人的互联网保险经纪平台。
今年9月,慧择保险发布公告称,已就收购湖北盛世安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权签署谅解备忘录,预计该交易将于2021年底前完成,此举被业内普遍认为是从线上模式走向线上线下融合的重要一步。
业内人士对财经网金融表示,在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时期,政府监管机制不健全,中小型险企或可利用流量模式打造出“爆款”产品,在互联网赛道实现“弯道超车”;但伴随着监管系统的优化,中小险企仍需自建团队,发展线下经营。
尽管部分中小型险企及保险中介机构在线下已有布局,但面对新规中销售渠道、营销方式的叠加冲击,许多保险公司不得不选择裁员以应对未来的业绩压力。
此前,有媒体获悉水滴公司已开始主动缩减人力成本,清退绩效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员工,也有部分员工选择主动离职。
同时,有网友在互联网社交平台脉脉上爆料,称360金融保险业务部门已开始裁员潮,拟清退80%人力,整个保险业务部门只留下30人收尾。
前世今生:互联网保险已迈入存量时代
银保监会发言人曾公开表示,此次新规的重点在于整治互联网保险存在的“不当创新、销售误导、恶性竞争、监管套利”等突出问题,以此推动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实现普惠和普及。
财经网金融梳理发现,在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的近十年里,这并非监管层第一次重拳整治行业乱象。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自2013年开始,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和流量进入高速增长时期。浪潮下,互联网巨头们在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将焦点转移至保险领域,保险公司们也纷纷站上互联网风口,利用新渠道售卖产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互联网保险在2012年至2015年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总体保费收入增长接近20倍,互联网保险渗透率在2015年达到了历史峰值9.2%。
其中,万能险等理财属性较强的险种在2015年原保监会取消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后借助互联网平台一路畅销,前海、国华、安邦、恒大等寿险公司的万能险保费占比高达50%-80%,部分中小险企也在万能险业务中迅速形成了“资产驱动负债”的激进发展模式。
针对此时的市场乱象,监管层打出了第一记重拳。
2015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出台,“野蛮生长”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始有规则可循;2016年,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夸张宣传、万能险产品销售风险、互联网平台资质审核等问题作出专项规定。
2016年至2018年,规定之下,短期快返型保险产品在互联网平台销售受限,互联网保险发展迎来第一次转型期阵痛,保险保费收入及渗透率均大幅滑落。
2018年,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迎来了第二个重要节点: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达到14亿,已然见顶,同年接入流量达711亿GB,同比增速达189%创历史顶峰——这意味着2018年之后,互联网用户数增长红利已释放殆尽,互联网金融即将进入存量运营时代。
存量时代里,与客户接触的第一手渠道,即互联网平台,成了险企眼中的“兵家必争之地”。
朋友圈里的水滴保、抖音直播里的医疗险、搭载在共享单车APP及充电宝APP里的“首月X元”百万医疗险……电子媒介中几乎随处可见险企身影。由此,也引发了前文中银保监会所担忧的“不当创新、销售误导、恶性竞争”等问题。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同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限定了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的经营门槛、产品范围及费用控制,从源头上遏制了存量时代险企为获客引流所采用的“首月X元”“免费领取”等误导宣传模式。
安信证券指出,在存量转换用户的战争中,短期爆款产品的流量难免见顶,未来市场中,险企向长险冲击已是必然;而在这场对于长险战场的争夺中,代理人或成为连接品牌和平台的重要渠道。届时,传统险企中重合规、重服务的大型公司或具备更大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