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来源:北京商报
2021-11-22 17:18:39距最严互联网人身险新规正式落地只剩45天,哪些人身险公司已拿到经营互联网业务的“入场券”?又有哪些机构被暂拒门外?11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根据新规要求,数家险企将因风险评级、偿付能力等要求暂时失去互联网销售资格。对于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年金及终身寿险产品的“进阶要求”,也仅有22家险企能满足。
对于新规划定的一系列门槛,业内人士表示,新规有可能改变寿险行业的格局,现行营销体制也将面临一定挑战。
多家险企拿不到“入场券”
2022年1月1日起,划定了网销产品范围、经营者准入条件等界限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
互联网人身险新规之下,头部险企可以继续“吃肉”,尾部险企或难“喝汤”。
新规对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险企划定了5条准入门槛,包括: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4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还有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各家险企的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数家险企因偿付能力低、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等原因,暂时不能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准入门槛已将一些险企“拒之门外”,“进阶版”要求更上一层楼。如果险企想要在互联网端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年金及终身寿险产品,需要连续4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50%、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风险综合评级也要在A类以上。
仅22家险企符合上述要求,可销售十年期以上普通年金及终身寿险产品,且多数为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险企,如平安人寿、中国人寿(29.010, -0.09, -0.31%)、泰康人寿、太保寿险、太平人寿、友邦人寿、阳光人寿等。
对于准入门槛的划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劲松分析表示,新规的立意在于支持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不仅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险企阵营将缩水,从产品要求来看,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理财型产品也将无法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有媒体报道,2020年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中,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保费规模占比达65%。如此来看,新规将重挫市场规模,给互联网人身险行业带来巨大打击。
入围需修炼“内功”提指标
随着网销渠道兴起,给部分中小险企“弯道超车”提供了可能。数据显示,2020年互联网人身险保费已达2111亿元。在排行榜中,国华人寿、建信人寿等险企已连续两年居前四席,保费规模几乎是头部人身险公司的数倍。
然而,新规“靴子”落地将给不达标的部分险企“降温”。天风证券(3.870, 0.01, 0.26%)分析师夏昌盛、周颖婕在相关研报中指出,“我们判断新规落地后,利好传统大型险企,拥有较高素质代理人队伍的公司将长期受益。”
不难看出,不论是准入门槛还是进阶要求,都是对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公司治理评级等监管指标进行“划线”。险企想要拿到准入牌,提升硬性指标是根本之策。
对于被挡在门外的险企具体该如何获取“入场券”,陈劲松指出,对于目前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来说,如果未来想开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需要通过开源节流来增加偿付能力,包括增资扩股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或者改变经营思路,降低规模扩张、提升业务品质,同时降低费用支出。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杨泽云也认为,要取得“入场券”需要对症下药。偿付能力不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资;也可以调整业务结构,或者通过分保这个临时措施来提升偿付能力。
对于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的险企,杨泽云指出,风险综合评级是在偿付能力充足率基础上,进一步考虑难以量化的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以操作风险为例,要通过降低操作风险以提升风险综合评级,则需要完善内部操作流程,减少因为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风险。
实际上,已有险企开始修炼“内功”,以求跨越门槛拿到“入场券”。渤海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正在加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力度,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以期尽快消解由于风险评级给业务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转战线下成本压力待解
提升监管指标能够“治本”,但不论是增资引战还是调整业务结构,都需要险企长期发力,难以“立竿见影”。陈劲松表示,如果在短期内无法通过提高偿付能力满足高阶要求,中小险企宜尽快调整产品和渠道策略,可通过线上线下(48.840, 0.13, 0.27%)融合业务或纯线下渠道销售非互联网专属人身保险产品。
在替代渠道选择方面,杨泽云指出,一是建立代理人队伍,在增加保险业务量的同时,也可以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可以加强与银保代理及专业代理公司的合作。当然,在互联网流量时代,无论是个人代理人还是银保或专业代理,都可以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方式,既可以利用互联网引流客户,还可以通过线下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不得使用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不得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杨泽云强调称。
布局线下渠道会伴随着运营成本上升、人力成本增加,对于中小险企来说,此法可行性如何?陈劲松表示,中小保险公司增设分支机构布局线下渠道无疑是一种经营思路,但新设分支机构意味着经营费用成本增加,中小保险公司宜进行综合评估。今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相较于原规定变化较大,建议做好政策评估。
除了增设分支机构,险企也会将目光投向银保销售渠道。根据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可见这条路也并不宽敞,未来还可能变得更拥挤。杨泽云也认为,银保渠道历来是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有些寿险公司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超过90%。在此情形下,必然会加剧银保销售渠道的竞争。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落地会促使一些中小险企走上差异化竞争道路,险企可以通过哪些举措进行差异化道路改革?杨泽云表示,大健康角度出发,发展健康险业务或许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