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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14:02:43摘要:1月11日,保监会发布监管函〔2018〕3号监管函,要求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违规问题,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明其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保监会,2018年3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保监会。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3号)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至7月,我会授权上海保监局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电话销售及网络销售行为不符合规定、特殊赔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违规问题
你公司要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逐条对照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剖析制度性缺陷和深层次原因,并将整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所有的整改计划要做到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步骤,明确整改进程和完成时限。
二、强化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你公司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机构负责人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将依法合规放在公司经营的首要位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纵容。
你公司应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我会,2018年3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我会。我会将视你公司整改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附件: 对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中国保监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