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1-29 19:19:42弘康人寿多项管理不规范遭点名 保费收入过山车退保金大增
监管函内容包含公司章程内容不规范、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监事会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规范、薪酬管理制度缺失、发展规划管理不合规、关联方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等
《投资时报》记者 刘佳昕 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函正批发式寄出,最新收到者:弘康人寿。
该份监管文件显示,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10日对弘康人寿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
公司治理只是连串坏消息的导语部分。就弘康人寿本身而言,业绩“过山车”、退保金不断增加、偿付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也困扰着该公司的发展。 被指8项违规
强监管时代下,保监会显然不会再留情面。弘康人寿收到的监管函共涉及八项问题,包含公司章程内容不规范、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监事会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规范、薪酬管理制度缺失、发展规划管理不合规、关联方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等。
中国保监会要求弘康人寿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而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同时,保监会还要求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上报。其中,已经整改完成的需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则必须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此外,保监会要求弘康人寿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
事实上,就在现场评估的四个月后,今年7月,弘康人寿又因任用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以及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两项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对于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保监会对弘康人寿罚款共计50万元,同时对公司总经理以及多位直接负责人处以警告并罚款总计27万元。 偿付能力吃紧
数十万元罚款更多是一种惩戒,对弘康人寿而言,此刻最关心的还是业绩上的跌宕起伏。
今年三季度弘康人寿实现净利润4723.52万元,二季度则亏损了1735.72万元, 弘康人寿年报显示,自2012年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即2013年即实现盈利94万元,2014年净利润增长至792万元,2015年净利润达到2327万元。
截至2016年底,弘康人寿总资产达到288.58亿元,同比增长59.6%。同时,实现营业收入16.54亿元,同比减少了35.9%;净利润则实现0.39亿元,同比增长69.6%。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弘康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就像“过山车”。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20.96亿元,第二季度则迅速下滑至1.88亿元,随后有所提升,三季度弘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34亿元,不过仍只及一季度的21%。 除了忽高忽低的保险业务收入,弘康人寿的退保金也有所增加。数据显示,弘康人寿2014年退保金为5.1亿元,是2013年的约178.5倍。2015年和2016年退保金则上升为19.2亿元和24.63亿元,同比增长28.3%。
近年来,弘康人寿资本消耗较快,导致偿付能力逐渐吃紧。截至 2016 年底,弘康人寿实际资本为 11.26 亿元,最低资本为 6.74亿元,偿付能力溢额为 4.52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67%。
2017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39.93%,第二季度末则为130.75%。
2017 年一季度弘康人寿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 类,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 类。 虚假数据危机
弘康人寿曾因上报的偿付能力数据不实而受到监管处罚。
9月18日,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在保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今年5月至6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真实性自查结果中发现的601个问题,要求各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并完善其偿付能力报告制度。
次日,保监会官网便发布公开信息,弘康人寿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量违反偿二代相关规定。并且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多项违法行为,弘康人寿被罚款50万元。
监管函指出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旗下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此后弘康人寿发出回应:一是监管函所涉事项,是因公司相关人员对偿付能力编制规则理解偏差导致,不存在报送虚假数据行为;二是公司已按照保监会要求,重新修订并上报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三是修订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在10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