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1-21 20:11:18新浪财经讯 11月20日消息,保监会官网公布对农银人寿监管函,指出保监会在加大对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力度是发现,农银人寿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
同时,保监会指出包括农银人寿在内的三家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据新浪财经查询发现,王晴为农银人寿总精算师,自2017年3月开始担任农银人寿总精算师一职。
有资料显示,精算师,主要从事计算保险费、赔付准备金、分红、保险额、退休金、年金等,通常受雇于保险、再保险公司、顾问公司和政府部门(英国政府精算部门、美国社会保障机构),多数精算师都是企业总经理或者财务经理。精算师设计和维护保险产品,报告公司的资产负债,其计算依据来源于理赔参照表及会计准则,保险公司经营状况。
而对于农银人寿报送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等产品第5保单年度末及以后现金价值时使用低于定价利率的贴现利率,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的约束,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给等问题,总精算师明显履职不到位。
为此保监会对农银人寿给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对于已承保客户,你公司应做好客户服务等后续工作。
二、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你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承担产品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对产品开发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四、你公司应于监管措施到期后向我会报送自查整改报告。我会将视你公司自查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你公司申报新的产品或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