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0-12 20:00:29来源:券商中国
6个月内禁止关联交易、将处置违规股权……保监会用一天五张监管函证明,公司治理监管绝不仅是口头说说而已。
今年初,保监会就动用36个保监局监管资源,对全部中外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全覆盖”地开展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完成对保险公司摸底打分后,现在真正的处罚来了。
五家寿险6个月内禁止关联交易
11日下午,阳光人寿、上海人寿、珠江人寿、君康人寿、渤海人寿等五家公司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直指其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五家公司均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交易,包括禁止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禁止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例如,渤海人寿被禁止与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开展上述交易,君康人寿被禁止与辽宁忠旺、杉杉控股及其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6个月之后就高枕无忧了吗?还有3个月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在现场评估检查的问题中,五大公司均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问题。涵盖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不合规、关联方档案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重大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关联交易未报告等多个方面。
监管函显示,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渤海人寿:股权质押管理不规范,股东大会无董事签名
渤海人寿“十大问题”涵盖股东股权、股东大会运作、董事会运作、监事会运作、经营管理层运作、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发展规划、内部审计以及考核激励等方面。
根据监管函,?2016年,渤海人寿股东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莱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权质押和解质押未书面通知渤海人数。渤海人寿未就上述股权质押和解质押向保监会报告,股东名册上无上述质押和解质押信息记载。
股东大会运作管理亦存在会议通知迟滞和记录不规范问题。渤海人寿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未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渤海人寿2016年三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均无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董事签名。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方面,渤海人寿于2016年12月29日向保监会报告临时财务负责人、临时合规负责人,截至2017年3月底,任职期限已超过三个月。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阳光人寿、上海人寿、珠江人寿: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内控管理问题
三家公司均存在公司治理运作和内控管理问题,包括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内部审计不到位等。
阳光人寿公司公司章程不完备,关键岗位人员缺位,未设立董事会秘书岗位,信息披露亦不及时不全面,披露的公司治理概要缺失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相关内容。
上海人寿独立董事制度缺失,未单独建立独立董事考核评价机制,在高级管理人员免职后亦未按时报备。2016年3月26日,上海人寿董事会形成免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决议,2016年4月19日向保监会报告,违反了《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珠江人寿缺少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制度,董事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缺乏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占比不足,公司目前有董事九名,独立董事二名,独立董事占比未达到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
公司治理一直是保险业监管核心问题之一,股东代持、大股东一家独大等行业乱象的存在,均与“三会一层”未发挥实效、公司内部管控不到位有关。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保监会除了禁止相关公司6个月内开展关联交易,还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二、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保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三、公司应当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
保监会将跟踪检查公司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君康人寿:股东代持、关键岗位空缺、关联交易不规范
君康人寿和渤海人寿在此次现场检查中问题最多,均涉“十宗罪”。
其中,君康人寿主要涉及股东股权、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运作、董事会运作、监事会运作、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及报告、发展规划、内部审计以及考核激励等个方面。
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存在股权代持情形。保监会现场评估发现,君康人寿股东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代替股东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康人寿股权,持股比例为3.2%。下一步保监会将依法对其违规股权进行处置。
君康人寿还存在董事会关键岗位人员也存在未完全履职或空缺,董事、监事问责机制及尽职考核评价制度缺失等问题。例如,前董事长于2016年9月9日提出辞职申请,2017年3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1日至评估检查日召开董事会9次,其中7次前董事长未参加,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君康人寿自2016年9月19日至评估检查日,董事会秘书一职实际空缺。
君康人寿表示,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公司过往的治理情况,在忠旺成为君康的股东以后,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纠正,这些问题均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业务运营也都实现了大幅的提升。公司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提升公司整体管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