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7-10-09 19:35:30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保险 实习 邵子怡
作为“金融科技(FinTech)”的衍生,保险科技(InsurTech)的应用日益广泛。在刚刚过去的9月,各大保险公司密集发布科技新产品,保险业正在深度卷入金融科技浪潮。然而,在保险业主动拥抱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新科技时,保险科技的应用也带来了新的风险。
聚焦保险科技:9月产品扎堆面世,云平台AI成宠儿
保险科技,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借助网络和手机应用程序收集各种相关数据,进行更准确的风险评估并定价,并提供更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使业务运营和流程变得更加高效,同时客户体验和满意度得到提升的技术。
今年以来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基于共享云平台、AI等保险科技的新产品,在刚过去的9月,保险业更是迎来一波保险科技产品的集中爆发。9月1日,中国太保智能保险顾问“阿尔法保险”正式上线;9月6日,中国平安首发“智能保险云”,推出“智能认证”、“智能闪赔”;同日,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事故车定损云平台”上线、人保财险打造“智能人伤云平台”并对行业开放;9月19日,众安科技联合国元农业保险等多家企业推出“步步鸡”品牌,并在安徽寿县茶庵镇落地金融科技养殖。新兴保险科技正在改变着保险这个传统的行业。
根据普华永道的调查显示,预计到2018年,在全球的受访者中,有68%的保险业者将会把区块链作为实际业务的一部分或应用于某个流程,超过所有金融业者57%的数量;同时所有受访者均表示,至2021年都将在业务环节上应用区块链技术。从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未来保险业应用区块链的程度将高于金融业整体。
保险科技正在中国保险业界高速发展。被称为“保险科技第一股”的众安保险9月底在香港上市,挂牌当日总市值一度冲破1000亿港元,创造了香港迄今规模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IPO。众安保险大股东之一蚂蚁金服自今年5月推出“车险分”平台后,迄今为止已经同80余家保险公司合作,销售超过2000余款保险产品,服务超过4亿用户。而保险巨头平安集团则每年在科技研发上投入逾70亿元,拥有大数据科学家500多人,科技研发人员超过两万名。瑞银预计,保险科技将给十年内的亚洲保险业带来巨大变化,其中就包括保费缺口依然巨大的中国地区。到2025年,保险科技可能为亚洲保险行业每年节省约3000亿美元的成本,总体利润每年将增长约550亿美元。
保险科技喜与忧:数据共享效率高,行业竞争现隐忧
目前来看,几大上市险企中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人保财险已经率先布局以人工智能、云平台和区块链为主的保险科技产品。过去的9月中,险企密集发布产品的态势似乎预示了保险科技风口将至,无论是以众安保险、蚂蚁保险为首的新兴保险科技公司、还是以中国平安、太保为首的传统保险巨头,亦或是像大地财险这样的中小型险企,都不约而同地开始了“抢滩登陆”,试图通过保险科技分一杯羹。
保险科技一方面改变了原来的投保流程。《亚洲前瞻》报告认为,未来大多数保险公司将拥有自己的手机应用程序,消费者将利用手机应用程序和信息汇聚网站更方便高效地查找和购买保险,跟踪及管理不同保险公司的多个保单。同时,保单定价将不再基于分担风险并计算平均价格,而是基于每个人的行为、风险状况和使用情况,人工智能将为保险公司识别风险更低、盈利也更高的人群,并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报价和续保产品。
同时保险科技将推进流程的自动化,节省人力和物力成本,提高理赔效率。未来多个险种有望实现自动化流程,例如可以将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在农险的投保验标、报险核险、无人驾驶+AI技术能够实现智能定损、风控、理算和支付。同时区块链技术的采用还将确保保险账户的安全和透明性,可以促进相互保险账户的管理。
另一方面,在快速发展的保险科技背后,也存在着一定隐忧。
以蚂蚁保险、中国平台为首的保险科技供应商不约而同选择了云平台+大数据作为向中小型险企开放的主要产品。而对于中小型险企来说,缺乏的正是云平台提供的共享客户数据和技术支持。中国大地财险车辆险部总经理刘璞就认为,“无论是蚂蚁金服还是中国平安,愿意开放平台、数据和技术,对我们都是好事,能够帮助我们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效率,提升客户体验。”
尽管云平台能够解决中小险企降低理赔端成本,提高效率的难题,但也带来了数据风险。保险科技产品的供应商是否能做到一视同仁,数据的开放程度是否会有所保留都是接入这些平台的保险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对此,蚂蚁金服表示目前在蚂蚁保险平台上,没有一家公司的保费份额超过20%。而和蚂蚁金服提供类似服务的中国平安,也面临着“同业竞争”的担忧,平安集团本身作为保险巨头参与到数据的分发中,一方面能给中小型险企带来平安内部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数据,另一方面会产生竞争关系。业内人士认为,在已然形成的巨头主导的保险市场背景下,中小险企想要依靠保险科技产品突围并不容易。
面临挑战:技术风险需警惕,立法提供监管规范
随着保险科技在全行业应用的逐步扩展,新科技所带来的风险也值得警惕。
除了上述基于同行竞争所带来的科技风险外,大数据还有可能带来隐私风险。瑞银认为,新一代保险产品和定制化解决方案高度依赖于客户是否愿意与保险公司分享个人数据,而客户愿意与保险公司持续分享哪些类型的个人数据还有待观察。对于大数据的抓取可能带来的隐私问题,蚂蚁金服表示:“我们开放的是用户画像能力,而非简单给一组数据。”
根据普华永道的保险科技调查,保险公司的创新驱动力主要来自于与保险科技公司的合作或内部研发。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李晓林认为,保险业未来可能不再是保险产品的单纯供给方,而是场景化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集成商。而在消费者数据和风险数据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信息技术安全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并购保险科技公司或与之合作,意味着传统保险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在与全新的云平台整合时,可能会暴露在风险敞口中。
“无论是新技术的应用,还是新技术与业务场景的融合,都必须始终重视新技术风险的可感知、可度量、可监管。”中保信技术部总经理朱培标表示,要把有助于管理风险作为保险科技应用的重要出发点,要把科技风险本身作为新科技应用的重要内容来考虑。
为了应对新科技的应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已经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法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鼓励新科技的发展。欧盟委员会就出台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针对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提出了概念性的监管框架。香港则专门设立了保险科技小组,每个审核通过的InsurTech初创企业获得政府1000万港币资金的扶持。英国采取的是“沙盒监管”模式,在政府划定的特定实验区域里支持创新公司做任何创新实验,并对给予税收和投资上的优惠。
应用到中国保险业的现实中,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建议修改《保险法》以应对科技创新给保险业带来的一些新问题。此外,他还建议立相关新法,在没有新的法律出现时,应当以当下关于科技创新的法院判例作为指导,而保险业者应当更多地研究这方面的案例,应对可能出现的司法风险。(蓝鲸财经 实习 邵子怡)